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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 《茅山后裔》之兰亭集序 第24-27 [作者:大力金刚掌]

本主题由 pangzhu311 于 2008-3-31 15:28 合并

《茅山后裔》之兰亭集序 第24-27 [作者:大力金刚掌]


本文来自:无极限书屋   作者:jccj  您是第3658位浏览者
  《茅山后裔》之兰亭集序第二十四章九尾狸猫

  不一会的功夫,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黑夜中的常家营,只有两家人的房子里有灯光,一家是常氏家,一家就是丁家。

  因为常家是后来落户的,房子盖的和村里杂居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所以只能看见隐隐约约的灯光,并不能分辫亮灯的究竞是哪家,旧社会的人都是很迷信的,看到这鬼火般的灯光,妻子罗氏基本已经精神崩溃了,白天家家户户兴师动众的搬家,全村基本上已经走于净了,但到了晚上,村里却还有灯光,难道说是鬼?

  想到这,妻子罗氏开始央求丁一也离开常家营,白天,为了这件事,两口子已经打过一架了,但丁一是个比软传统的男人,横竖都是死,他宁愿死在鬼神手里,也不愿意被人用囚车拉回北京,然后在老百姓的唾沫里被砍头。

  “那他就不能找个别的村子容身?”听到这里,张国忠实在觉得这些老辈子的人太死心眼了,一条道跑到黑啊,且不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道光皇帝已经驾崩,还有没有人记得这档子事都不一定,单就这十年里自己相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头发全白,衰老速度快于常人),换作现代,都应该比做过整容手术还安全了,况且此时天下大乱,谁还有心思去管这个早就认不出来的算命先生?

  “张掌教你有所不知,这十年之中,丁一基本上是封卦的,常家营是一个消息闭塞的小山村,像道光驾崩、太平天国这些大事,丁一一概不知。按这本《晓辰遗志》里的记述,当时丁一无意中看了眼天象,主星耀眼,客星暗淡,丁一认为大清朝东山再起了,这也加剧了他对以前欺君误国大罪的恐惧。但跟据后世的史实分析,这种天相很可能说明大清朝气数将尽,回光返照。”这孙亭不但负责讲故事,还在不厌其烦的解答张国忠的疑惑。

  “《晓辰遗志》?这是本什么书?张国忠从孙亭手里接过一本破破烂烂的古书,“这丁一是什么名人?怎么都进了古书的记载了?”“呵呵,这本书就是是丁一在常家营期间所著,我刚才讲的故事。有一部分就是这本书里记述的,另外,这本书还记录了丁一的毕生所学,从看相卜卦到观星风水,都有,还有一部分医术的记载…”孙亭叹了口气,“可惜,丁一没过多久便惨死常家营,这本书并没最终完成。”

  “哦?”张国忠好奇地翻着书。“他是怎么死的?跟那犯规神的东西有关?听你说他算出了柳暗花明的卦象,我还以为他能幸免。”

  “没有,那个柳暗花明的卦象所指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家人,他的妻子和孩子…”

  妻子的再次哀求,让丁一也有点动摇了,说实在的,丁一并不是神汉,而是算卦的,驱鬼振邪的事懂是懂,但绝算不得高手,至少体力上就不过关,此时常家营的怪事显然不是一般的东西闹的,随着夜晚灯光的出现,丁一也虚了,但此刻是晚上,就算走,也得等到明天啊。无奈之下,丁一又拿出了卦签,摊开了先天卦的卦局,倘若那亮光不是人发出来的,那么只有先天挂能估算出来。

  挂象一出,这丁一真是又惊又喜,“辰光在夜,无往不安”,从卦象上看,只要到哪个有灯光的地方,就能保证平安。

  丁一利用家里找得到的东西简单的给自己吓老婆做了点防护措施,把师傅传下来的两块照妖镜戴在了两个孩子的脖子上,然后用一根红绳将一家四口的手腕子全栓在了一起,打起灯笼向村子中间那个有亮光的地方走去

  亮光的地方,距离丁一的房子大概有个两三百米的样子,放在白天,就也是几分钟的路,但此时丁一一家人走起来,却感到异常的漫长,一路上风声鹤唳,别说是孩子吓媳妇,就连丁一自己也吓得心惊肉跳,在常家营呆了十几年,这条道晚上也不是没走过,但从来没感觉如此诡异过,除了总是能听见四外传来类似于木头折断、石头落水之类的奇怪声响外,两个孩子脖子上挂的照妖镜也是叮叮当当响个没完没了,按当初丁一师傅的说法,这照妖镜乃是振宅之宝,并不是护身用的,偶尔护一护虽说也无妨,但却只能挡挡一般的小鬼小怪,照妖镜要是自己响,就说明是被东西冲了,要是成气候的东西,照妖镜会花掉,说句实话,这丁一的师傅叫娄莫荀,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传下来的这照妖镜亦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至宝,所以这一路上,丁一每走几步,都要看看照妖镜花没花,索性直到走到亮光的地方为止,这照妖镜还是很光亮。

  发现亮灯的地方是常氏家,丁一也没感到意外,这个老太太以往只望着村里人周济,现在村里人都走了,自己一把年纪了,腿脚不好走也走不远,到哪都是个死,换作自己,恐怕也会选择留下来,没准还能多活几天。

  一家人进了屋之后,这常氏已经吓得在炕上哆嗦成一团了,发现进来的是丁一一家子,才一下瘫倒在床上。

  丁一看这老太太仿佛已经一天没吃饭了,饿得够呛,便拿出干粮,让罗氏生火,准备熬点粥,就在这个时候,院子里忽然传来一声惨厉的猫叫,随后便传来一阵刺耳的挠门声,听的丁一头皮发紧,这村里猫狗鸡鸭早八辈子都跑光了,怎么还有猫?

  听见猫挠门,常氏急忙一地一瘸一拐的去开门,要说也怪,这常氏是瘸子,岁数也不小了,且少说一天没吃饭了,但看她下地开门这劲头,却好像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门被打开后,只见一只硕大的黑斑大狸猫从门外一瘸一拐地进了屋,鼻孔、嘴角、眼角都带着血丝,好像刚跟别的什么东西打过架一样,常氏看到这情景,哭哭啼啼的把这猫抱到怀里,一瘸一拐的又回到了炕上,把自己那床破被让给猫盖。

  听常氏说,大概两个月前,家里莫名其妙的来了只大狸猫,常氏自己一个人过日子也寂寞,就把这个猫留下来给自己做伴,虽说自己的口粮不富裕,但每餐还是要匀出来一点给猫吃,这猫也颇有灵气,虽说每天吃的也不多,一天比一天瘦,但是常氏养的老母鸡孵出的小鸡雏子就算在它眼皮底下溜达它也不会多看一眼,每天常氏吃什么它吃什么,白薯、山药、玉米面甚至糠皮,这些人吃难以下咽,一般的猫连闻都不会闻的东西,只要是常氏给的,这大黑猫肯定照单全收,连食盆都舔得干干净净,一点不糟践,这次常家营出事,这狸猫也不见了,常氏顿觉得大势已去,连猫都不管自己了,谁还能管?邻居常五劝常氏逃走,被常氏一口回绝,这只猫的失踪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但没想到,在这深更半夜猛鬼出巡的时辰,这猫反而回来了。

  听常氏这么一说,丁一便想给常氏卜一卦,顺便也看看这大黑猫的来头,可是这先天卦刚卜到一半,屋外忽然阴风大作,窗户和门被吹的哐哐直响,大儿子脖子上的照妖镜忽然当啷一声,吓的丁一差点把卦签掉在地上。拿起照妖镜,只见镜面上横竖五六道划痕,丁一的手当场就哆嗦了,不是说无往不安么,这是怎么回事?

  外边的阴风越来越大,这大黑狸猫好像也越来越紧张,丁一让罗氏抱着两个孩子和常氏一起挤在床上,然后从包裹里拿出一罐香灰在窗台和门坎上撒了一层,把孩子脖子上的两块照妖镜摘了下来,一面挂在了门上,一面挂在了窗户上,门窗的噼哩啪啦声立即就停了,过了大概半个时辰,看着这猫渐渐的也安静下来了,丁一才战战兢兢的从锅里盛了一碗粥端给受惊的媳妇和常氏(常氏家只有一个碗)。

  就在丁一准备自己到锅边,准备用勺舀着也喝几口米汤的时候,这只大黑狸猫忽然又喵的惨叫了一声,蹭的一声站在了门屋门的正对面浑身的毛全部扎立,好比要打架一般,只见门槛上的香灰好像是人吹的一样从左至右被吹了个干净,门上的照妖镜当啷一声就掉在了地上。

  丁一的小儿子此时一声尖叫,吓的当场就尿了,大儿子干脆扎进了罗氏的怀里什么都不敢看。

  “娘…”小儿子指着猫一把鼻涕一把泪,“那个猫,怎么那么多尾巴啊…”

  小儿子这句话,让丁一也吃了一惊,在畜牲中,不但有蛇、狐、狸、黄鼬,刺猬、兔子,猫也会修仙,但比较少,但修成气候的猫,相传是有九条尾巴的,只不过一般人看不见罢了。

  “莫非这只狸猫,是修仙的畜牲?”丁一站在狸猫身后,战战兢兢的举着一段桃树枝,注视着屋门,只听着门咯咯作响,就好比有人从门外用几个手指反复的弹一样,丁一知道,这叫鬼敲门,所谓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就是指这个,不过话说回来,方圆十几里,可以说就剩下这四口人了,村里人的离奇死亡,加上这三更半夜的鬼敲门声,一般人若真遇到这情景,做没做亏心事都够喝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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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后裔》之兰亭集序 第二十五章 炼尸窑[作者:大力金刚掌]

  《茅山后裔》之兰亭集序 第二十五章 炼尸窑

  这鬼敲门的声音大概持续了大半柱香的功夫,狸猫的叫声也在这半柱香的时间里由怪叫转成了嚎叫,就好像婴儿的啼哭声一般,把屋里这五口人叫的心惊胆战,常氏干脆跪在床上向屋外嚎着嗑起了头,连呼大仙饶命。

  人,最惧怕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濒临死亡时的恐惧,虽说这常氏已经打定决心一死了,但面对这种足以致命的未知力量,还是显露出了动物与生俱来的求生欲。不光是常氏,就连丁一,此刻也开始恐惧了,本来丁一自知身为朝廷画影图形举国缉拿的要犯,能活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从来就没把死当回事;之所以不惜东躲西藏苟全性命,也全当是为了老婆孩子,但在此刻,丁一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濒临死亡的恐惧,前日常四山一家僵硬的尸体立即浮现在脑海里,尤其是常四山的爹,死的时候眼珠子是睁着的,睁着眼吊死,且面目狰狞,这在丁一来说还是头一次见到,虽然人已经硬了,但眼神里的那种濒死时的恐惧仿佛僵在了瞳孔里,开始丁一还想不通,但此刻已经完全明白了,那老爷子根本就不是自己想上吊,他被绳子吊上时,意识很可能是清醒的,很可能是亲眼看着自己把自己吊死的…

  就在丁一胡思乱想的时候,鬼敲门的声音忽然停了,也不知道是狸猫的嚎叫起了作用,还是常氏的响头感化了那东西,屋子里除了狸猫的闷哼声和常氏的抽噎声外,再无其他声音,紧跟着常氏也吓傻了。猫也不哼了,只剩下死一般的寂静,气氛比鬼敲门的时候更加诡异。

  就在丁一擦了把汗,准备把掉在地上的照妖镜挂回去时。忽然哐当一声屋门大开,巨大的力量一下子就把丁一顶了个跟头,脑袋正磕在桌子角上,狸猫噌的一下窜过丁的身子,嗷的一声站在了门口,丁一捂着脑袋缓缓抬起头,猛然间看见门口的猫身子仿佛大了数倍,硕大的身躯几乎挡住了整个大门,九条尾巴呈扇面状打开,全身的毛散着黑气。丁一闭上眼晃了晃脑袋,又定睛瞧了一眼,猫就是猫,没变大,尾巴也只有一根。

  “莫非我冥冥之中开了天聪!?”丁一扶着桌子站了起来,一把抓过桃树枝。就在这个时候,狸猫忽然把头转向丁一,用嘴咬住丁一的衣角。拼命往门外拽,力量大的就好像一个大活人一样。

  丁一明白,这猫并没有恶意,而是让自己跟它走,“或许,这猫知道怎么破这东西?但如果自己去,屋里这老少四口如何是好?”

  丁一正在踌躇的时候,自己的小儿子忽然白眼一翻,瞳孔立即变成了纺纱的锭一般。或者说,就成了一双猫眼,“丁公,你随我来,你的妻儿与我的恩公自可平安!”说完这句话,小儿子一口白沫吐在床上,一头扎在了罗氏怀里人事不省。

  听见这句话。丁一彻底明白了,这猫是来向常氏报恩的,想必不会说假话,“你照看好孩子,我去去就回…如果我回不来…你明早速速带着常嫂与孩子离开常家营,一定要把孩子拉扯大!”对着罗氏交待完,丁一一步跨出了屋子,反手带上了屋门,和黑猫消失在了夜幕中。

  说来也怪,这丁一平时手无缚鸡之力,栅栏缝里跑出只小鸡雏子都要抓半天,但这一晚上却感觉自己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蹿房越脊如履平地一般,再就是自己天生夜盲症,天刚擦黑看东西就费劲了,没有灯火简直就是寸步难行,但这天晚上看东西格外清楚,跑在前面四五丈开外的黑狸猫,一举一动都能看清。

  蹿来蹿去,丁一跟着黑狸猫来到了常四山家,见狸猫停在了一口大水缸前。

  “这是什么意思?”丁一来到水缸前,仔细看了看水缸,明显不是当朝的玩意,水缸形状很怪,有点像葫芦,在缸的中段和上段分别有两上凸出的“肚子”,缸沿四周刻着一圈兽纹,好像并不是盛水用的东西,而是古代的某种祭皿,以前自己也到过常四山家,就那么几件破家具,根本就没见过有这东西,“莫非是这几天从山里挖的?”

  丁一正琢磨着,忽然见这狸猫向着水缸猛然一撞,顿时头破血流,而声音就好比山崩一般,震的常四山家这破房子都摇了三摇,但狸猫并不肯罢休,而是往后退了几步,继续用头撞水缸,又是一声巨响,撞过这两下,狸猫已经站不稳了,但还是晃悠着往后退,准备继续。

  原来常家营出事,就是因为这个…”丁一长叹一声,“天佑我妻儿!吾丁一去也!”叹罢,丁一往后退了几步,猛的一头撞向水缸,只听天崩地裂般一声巨响,就连哆嗦成一团的常氏和罗氏都吓的一激灵…

  “哦…!这是炼尸窑!”听到这里,张国忠可算听出点眉目来了,当年听师傅提过这东西,自战国伊始,炼丹术开始盛行于世,人们坚信可以通过服食丹药的方式达到长生不老或成仙的目的,汉朝以前,炼丹术主要以黄白术为主,其原料大都是汞、铅、锡等重金属物质,到了秦汉,逐渐有了“金丹术”,其原材料增加了一些非金属物质,但大部分仍以重金属为主,时到隋唐,金丹术仍为大多王公贵族所喜嗜,但众所周知,丹药是要配合众多道教学派的“心法”来服食的(茅山、全真皆有心法,虽细节之处有所差别,但基本上可以说是大同小异),懂“心法”者服丹,可增元补气,延年益寿,但若普通人服食这种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的东西,其后果跟直接喝农药没什么区别,不但不能长生,反而容易被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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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因服食丹药而中毒身亡,时至唐末,以金丹为主的传统丹药渐渐失去了王公贵族的信任,这就意味着一些专门靠着给达官贵人炼丹而爆发横财的方士们没有了饭碗,为了重新博取这些王公贵族的信任,这些方士们便发明了一种骇人的丹术——赤灵丹。

  所谓赤灵丹,其原料并不是传统的重金属材料,而是活蹦乱跳的大活人,早期的方士们大多精研道术,将人炼成丹药时,会想方设法将人的魂魄封禁于丹药之中,这种丹药人服食以后并不会中毒,相反的还会产生类似于兴奋剂的作用,一时间,这所谓的赤灵丹便又开始在上层社会快速风靡,但用人炼丹不同于用金属炼丹,要涉及到风水问题,大部分赤灵丹的丹房都修在深山至阴之处,炼制方法亦严格对外保密,这“炼尸窑”便是炼制赤灵丹的容器,学名“金身匮”,“炼尸窑”仅为俗称而已。

  然而,并不是每个方士都是道术高手,由于赤灵丹的风靡,一些眼红的二把刀方士也盲目上马,改行开始炼赤灵丹,这些人并不具备将人的魂魄封在丹中的能力,大部分被炼者的怨魂就留在了这“炼尸窑”上,日久天长,千魂万魄必成气候,于是这些二把刀的方士便成了第一批倒霉蛋,这也算是自食其果,无独有偶,虽说这“炼尸窑”让这些二把刀的方士送了性命,但却又让另一群人打起了发财算盘,这些人便是一些心术不正的道家子弟。对他们而言,这些废弃的炼尸窑简直就是物美价廉的发财利器,在唐末的乱世,利用废弃的炼尸窑敲诈勒索打家劫舍甚至谋财害命的道门败类数不胜数,这东西也被后世公认为最难缠的东西之一。

  “莫非,用头撞,就能破了那东西?”张国忠对炼尸窑了解并不多,听孙亭这么一说,反倒糊涂了。

  “不,那方法只是那狸猫教的,很奇怪,当晚,丁一和那狸猫用自己的命确实换回了丁一妻儿和老太太常氏的命,但在以后的几十年里,常家营都是远近闻名的鬼村,去了的人没一个活着回来的…”孙亭感叹道。

  “丁一…和那狸猫…都死了?”张国忠脸上露出一股惋惜。

  “对…常氏和罗氏第二天在村里挨家挨户的找,最后在常四山家找到了丁一和那只猫的尸体,丁一脑浆崩裂,死相很惨…”孙亭抿着嘴,不断的摇头…

  找到丁一的尸体后,罗氏当场就昏死过去了,而常氏也抱着那猫的尸体哭死过去好几次,好在两个孩子还算懂事,看着母亲和老太太难过的紧,虽然自己没了爹也很难受,但还是左右的安慰两位长辈。

  最后,常老太太和罗氏在村口挖了一大一小两个浅坑,把丁一和那只狸猫埋了,带着丁家的所有积蓄(丁一就是个穷算卦的,家里不称什么值钱的东西,虽说当初道光爷赐了一千两银子还没怎么动,但那是现银,一千两就是一百斤,罗氏带着两个孩子,还有一个瘸老太太,最多也就能拿个二百来两,剩下的就扔在家里了),趁着天还亮,四口人逃难似的逃离了常家营,到施恩落了户。

  刚到施恩没几天,罗氏便病倒在床上,这一病就是一年,虽说十里八乡的郎中都请遍了,但这罗氏最后还是在咸丰三年一命呜呼去见了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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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后裔》之兰亭集序 第二十六章 云凌子[作者:大力金刚掌]

《茅山后裔》之兰亭集序 第二十六章 云凌子

  这一年多以来,给罗氏看病抓药,银子花了一大半,常氏咬着牙用最后十几两银子买了一间房子,开始靠编草帽养活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老大叫丁瑞岐,老二叫丁瑞宗,老大丁瑞岐一来脑袋瓜子不如弟弟好使,二来念着自己是哥哥,年纪小小便开始走街串巷卖草帽(自从罗氏死后,两个孩子开始管常氏叫奶奶,常氏虽说腿瘸,但手却很巧,草帽编得不错,自己腿脚不好,便在家编,让丁瑞岐拿出去卖),从牙缝里挤钱让弟弟去学堂念书,希望弟弟有一天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这丁瑞宗虽然继承的他爹丁一的聪明才智,但脑袋里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自从当年亲眼看见他爹丁一惨死的时候,丁瑞宗便萌生出一个念头:如果没有那些邪门歪道的玩意,或者当时自己有本事除了那些东西,那老丁家将会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

  咸丰六年腊月,老太太常氏积劳成疾患了风寒,没多久便死了,兄弟俩用最后的一些积蓄葬了常氏(常氏虽说没像罗氏一样一病就是一年,但请郎中抓药也没少花钱),便开始盘算以后怎办,当时,老大丁瑞岐仍希望弟弟能继续念书以考取功名,但葬了常氏后,兄弟俩已身无分文,丁瑞岐自己也明白,奶奶没了,再想靠编草帽供弟弟念书是不可能了,况且此时天下已乱,纹银数十两即可捐得功名。黄金十锭,更胜似寒窗十年。如此世道,考取功名又有何用?

  一番商议以后,兄弟俩决定托以前同村地常老港(此人在一家茶楼当火工)帮忙在茶楼找个帮工先干着,等有机会再行打算。

  说实在的。一间茶楼,用不了多少帮工,兄弟俩苦苦哀求茶楼地吕掌柜的,才勉强都留下。但没有工钱,仅管两顿饭而已,即便如此,二人也很知足了,但好景不长。茶楼因生意不好,已经养活不起这兄弟俩了,兄弟俩个只能留下一个,就在兄弟二人发愁之际,茶楼来了个喝茶的老道,大概四十来岁。号称是武当山复真观左丘扬左真人的大徒弟,名叫沈方卓,此次来施恩是给县太爷家瞧病地。听说这人是武当山的道士,丁瑞宗便来了劲头,跪在地上就要磕头拜师,这下可把沈道长吓坏了,听了兄弟二人的遭遇后。沈道长眉头紧皱,一来是为丁家感到惋惜,二来是吃惊常家营的鬼事。丁瑞宗是个聪明孩子,一看沈道长地表情有变化,立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磕起了响头,这沈道长此刻也动了恻隐之心,虽说没答应丁瑞宗收徒的事,但想到此时观里正缺一个砍柴的杂役,便把丁瑞宗带回了武当山,此时,丁瑞宗并不算正式成为道门子弟,而仅仅是观里的一名柴米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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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瑞宗走后没两年,茶楼便关张了。吕掌柜地看这丁瑞岐每天起早贪黑是个能吃苦的人,心眼也不坏,便提醒他年轻人应该志在四方,指点他去汉口某生,临走前还给了他两吊钱当路费,千恩万谢之后,丁瑞岐便去了汉口,在一家鞋店里当了学徒,鞋店老板姓吴,有个独生女儿,长得还算不错,但却因翳子(白内障)而迟迟嫁不出去,见这丁瑞岐人高马大能吃苦,心眼又不坏,便想把女儿许配给他,丁瑞岐自从娘死以后就没过过一天能吃饱的日子,本身就自卑的很,这等好事怎能错过,很痛快的就答应了吴老板地要求,在吴家当了倒插门的女婿,把吴氏娶过门以后,问题又来了,无论这丁瑞岐如何努力,这吴氏就是不怀孕,这可把丁瑞岐急坏了,弟弟去当了道士,恐怕是不会有后了,而自己倘若再生不出孩子,这老丁家不就绝根了吗?(丁瑞岐认为道教和佛教差不多,入了道门就不允许结婚了,但实际上,大多数道教派别对婚姻持有很积极的态度,道教早期经籍《太平经》更有“阴阳不交,乃绝灭无世类也”的说法。)

  日复一日,比丁瑞岐更着急的是吴掌柜,因为在旧社会,女子无后则犯“七出”之条,丈夫是随时有理由修妻的,这吴氏天生翳子,本就犯着“七出”中“有恶疾”的忌讳,此时若在加上一条“无后”,就算闹到衙门,丁瑞岐也占理啊,故此,这吴掌柜对这丁瑞岐可是百般照顾,言听计从,来买鞋地人,大都以为吴掌柜是伙计,进门直接问丁瑞岐喊掌柜的。

  丁瑞宗到了武当山以后,开始只是干些上山砍柴,淘米洗菜一类的杂活,但其生性聪明,天天偷观法事偷学武术,有一天偷学武术时,竟然被左丘扬真人撞了个正着。本来,在观中偷学武术是道门大忌,理当被逐出山门,但这左真人问过丁瑞宗上山的来龙去脉后,非但没逐其下山,反而令带他上山的大弟子沈方卓收其为徒,这时候的丁瑞宗才算正式入道,光绪十八年,左丘扬真人羽化,沈方卓真人继掌教位,丁瑞宗也便成了掌门大弟子,就从那时起,丁瑞宗取自号云凌子,并开始以此号下山给老百姓治病驱邪。

  “啊!可算对上号了!”张国忠长叹一口气,“左丘扬真人可算是一代宗师了,难怪这云凌子的修为连家师都敬让三分,原来如此!那他又为何会成为汉奸呢?”

  “张掌教,云凌子并不是汉奸!”孙亭微微一笑,“世人对他存在很多误解,其实这云凌子忍辱负重,只为杀敌报国而已,最后却背上了汉奸的名号,实在是道门一大悲哀!”

  “哦?愿听高见!”张国忠对这孙亭拉家常式的叙述仿佛很感兴趣。

  光绪二十年夏天。云凌子感觉自己火候已到,便准备去收拾常家营那个炼尸炉。此时地常家营,已经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地方了,甚至传说十里外都能听见鬼哭,衙门也曾经派人去查过。但去了地没一个能回来的,日久天长,连衙门都不敢再问了。当时沈真人十分不放心云凌子只身一人前往常家营,执意要派几个弟子随其一起去。甚至想亲自陪徒弟去会会这个炼尸窑,但却被云凌子一口回绝,在凭着当年的残存记忆制定了一套详细的方案之后,云凌子只身去了常家营。

  来到常家营以后,云凌子着实经过了一番死里逃生地折腾。不过最后还是把那个炼尸窑给破掉了,当云凌子带着炼尸窑的一块碎片回到复真观的时候,沈真人真是又惊又喜,没想到自己这个大徒弟,当年那个茶楼跑堂的小伙子,竟然一个人破掉了连自己甚至师傅左丘扬真人都没有十成把握破掉地炼尸窑。而云凌子本人也因此事而名声大噪,十里八乡的老百姓提到云凌子这三个字都会竖起大拇指,甚至就连龙虎山、茅山的当家的,都因此事而专程到武当山拜会过。

  “有那么夸张?”张国忠此时对这个炼尸窑又刮目相看了,“茅山的当家地也去了?当时…应该是…应该是马彦征真人吧?”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云凌子留下的书上并未记载。”孙亭道。

  “他也有书?”张国忠睁大了眼睛。

  “就是这个…”孙亭从古书堆里翻出一本不起眼的册子递给张国忠,“这本《云凌晓志》就是云凌子所著。与丁一的《晓辰遗志》一样,这本书在记录云凌子毕生所学的同时,也有其身世的叙事性记载,包括破那个炼尸窑地方法,上面都有,但我看不懂。如果张掌教你对这东西感兴趣,我可以把它送给你。”

  “哦?”张国忠迫不及待的接过这本《云凌晓志》,一页一页的开翻,在张国忠看来,这本书与《茅山术志》有很大的不同,《茅山术志》大多内容属于理论叙述,而这本《云凌晓志》则直接以实际操作描述为主,且五教八派逮哪写哪,风水治病驱鬼镇邪应有尽有,虽说叙述简单,但实用价值却要比《茅山术志》高出不少。

  “如果张掌教想看这本书,咱们可以暂时聊到这,明天继续?”孙亭发现张国忠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这本《云凌晓志》吸引了。

  “不不…孙先生,我很喜欢你的故事,我想知道云凌子最后怎样了。”听孙亭这么一说,张国忠也感觉有些失礼,急忙合上书,对着孙亭尴尬的一笑。

  这之后,云凌子常年云游,和哥哥丁瑞岐地联系逐渐减少,到了民国的时候,由于战乱,两人的联系曾一度中断,丁瑞岐一直没有孩子,但并没有过修妻之想,一来吴掌柜对自己确实不错,二来这吴氏确实也够贤惠,虽说自己看不见东西,但其知道自己的男人爱吃花生,便每天给丁瑞岐包花生吃,这让丁瑞岐很是感动。光绪二十年的时候,吴掌柜的患病而终,临死的时候,只有一句遗言,就是希望丁瑞岐不要修妻,虽说当时的气氛很悲哀,但丁瑞岐还是差点被气乐了,这么多年相濡以沫,怎么这老丈杆子总以为自己时刻惦记修妻啊…

  光阴似箭,时间很快就到了民国,从前,丁瑞岐也找人算过命,但算出来的结论是有一旁嗣送终,虽然不明白这“旁嗣”是什么意思,但“有嗣”这个热火罐可足足让丁瑞岐抱了几十年,后来随着自己年近古稀,这生孩子的梦想也就破灭了,年轻时都没戏,这把年纪还生个屁啊,但就在其心灰意冷的时候,怪事出来了,这一天晚上,吴氏忽然闹着要吃西瓜,这吴氏一辈子也没闹过要吃啥东西,怎么这会想起吃西瓜来了呢?在丁瑞岐印象里,城北好像有个瓜果摊上卖西瓜,但每次都不多,就那么几个,要买还得赶早去,所以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丁瑞岐便穿好衣服去给老婆子买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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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后裔 兰亭集序 第二部 兰亭迷踪 第二十七章 旁嗣[作者:大力金刚掌]

茅山后裔 兰亭集序 第二部 兰亭迷踪 第二十七章 旁嗣(文字版)  
在距离瓜果摊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丁瑞岐忽然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循声而去,原来是一个男婴被人扔在了街边,偶尔也有几个行人驻足看一眼,但谁也没捡,当时那个年景兵荒马乱的,自己家孩子都养不活,谁有闲心捡孩子呢?
想孩子想疯了的丁瑞岐跟这帮人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抱起孩子后,丁瑞岐发现孩子怀里插着一封书信,打开一看上面只有一句话:望善人大发慈悲收养之,大恩大德来世必报。字写的歪歪扭扭的,好像是女子的笔体。
“哎,人有两种死法,要么撑死要么饿死…”丁瑞岐仰天长叹,自己想要孩子都想疯了,没想到还有扔孩子的,什么世道呀…看这封信上写的什么来世必报,看来这孩子他妈可能已经不在了,也不错,虽说生不了,但捡一个也凑合养了…
兴高采烈的抱着孩子,年近古稀的丁瑞岐西瓜也不买了,跟小伙子一样一路小跑回了家,一辈子没孩子,吴氏自己也很郁闷,看丁瑞岐忽然抱了个孩子回来,西瓜的事也忘了,赶紧打法伙计刘三出去请奶妈,然后把这孩子抱在怀里好一通亲…
从此以后,老丁家算是有了后嗣了,丁瑞岐这才明白,算卦先生所谓的旁嗣,可能就是指这个。因为当年孩子书信里并没写明孩子的生辰八字,所以丁瑞岐就把捡孩子的那天当成了孩子的生日,并给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丁建邦,意思是希望这孩子能建国兴邦,报效国家。
捡了孩子虽然高兴。但还有一件事让丁瑞岐觉得特别得怪,就是自己从孩子捡回来后,便总有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来店里买鞋,年穿戴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夫人,平均一个月来一次,后来干脆到了一个月来两次的地步。每次都要买一双鞋,一不挑样子,二不看尺码,专挑最贵的买,要说鞋这东西,质量再差,也不可能一个月穿坏两双啊,所以有一次丁瑞岐实在忍不住了,这问这个女人,半年里买了二十几双鞋,到底是啥意思啊,是不是嫌这吴家鞋店的鞋做的太差不好意思开口退换啊?
起初。这个女的还不说,只是尴尬一笑,扔下钱拿了鞋就跑,后来这女的仍然风雨无阻的去吴家鞋店买鞋,丁瑞岐只要一问,这女的干脆连鞋都不要了,直接扔下钱转头就走,这一来,丁瑞岐可真是奇怪了。天下怎么有这种嫌钱多的大头啊?好奇归好奇,但丁瑞岐也不傻,自从捡孩子以来就来了这么一个财神爷,八成这女的就是这孩子的妈。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当这女的又一次上门的时候,丁瑞岐干脆把孩子抱了出来,结果不出所料,这女的看见孩子以后眼圈立即就红了,看了这情景。丁瑞岐赶忙让伙计把门关上,开始跟这女的询问起到底怎么回事。
这女的一看事已至此,干脆就抱着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实情说了,原来这女的姓何,叫何素灵,年轻时候貌美如花,曾是戏班子有名的角儿。本来有一个海誓山盟的相好叫陈德,但后来这陈德说要去留洋,一走就是十年,音信全无,看着自己青春一年年的老去,这何素灵干脆就对这个陈德失去了信心,心灰意冷之下,甘愿给湖北督军王占元当了姨太太。结果就在一年前,那个陈德忽然从英国回来了,想带着何素灵一起私奔回英国,这何素灵虽然人老珠黄已经失了宠,但一想到这王占元有钱有势有兵权,自己若是给他戴了绿帽子,父母肯定遭殃,所以就回绝了陈德的要求。见何素灵不愿意,陈德无奈,留下地址后自己回了英国,而就在陈德走后两三个月左右,何素灵发现,自己已经怀上了陈德的骨肉。
后来,何素灵按陈德留的地址给陈德写了好几封信,都是石沉大海,看着肚子一天天的变大,何素灵无奈,只能偷偷的生下了孩子,为了掩人耳目,也只能把孩子扔在路边盼着能让好心人家收养,当初丁瑞岐捡孩子时,何素灵就在不远处看着,一直偷偷的跟着丁瑞岐到鞋店才离开。
说到最后,何素灵干脆扑嗵一声给丁瑞岐跪下了,希望丁瑞岐帮自己保密,并且能好好抚养这个孩子,说着给丁瑞岐递上了一张五百块大洋的银票,想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给丁瑞岐。
丁瑞岐听罢一叹气,一把拒绝了何素灵的银票,将自己一辈子无后的事与算命先生的话跟何素灵说了一遍,让何素灵放心回去。千恩万谢后,何素灵执意留下了一百块大洋的现钱后离开了吴家鞋店,从此再没来过。

三年后,吴氏告病而终,丁瑞岐一个人拉扯着这个孩子,日子也算过得去。但中国有句老话,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吴家鞋店旁边有一个金福楼酒店,掌柜的金大林是地痞出身,据说还在汉口流氓头子刘贵苟手下做过事。民国九年四月,这个金大林忽然想扩建酒店,由于金福楼酒店左边是日本人开的商行,来头大动不了,所以便打起了吴家鞋店的主意,三番五次派人到丁瑞岐那里死磨硬泡,但丁瑞岐就是不同意,这金大林一怒之下便让人到吴家鞋店找茬打砸抢,但这丁瑞岐脾气也倔,宁肯买卖不做也要和这金大林死磕到底,面对一个八十多的老爷子,金大林虽说是地痞,也不好意思下死手,就在举棋不定的时候,手下一个姓王的伙计给他出了个主意,金大林听罢立即喜笑颜开,连声称好,当场赏了这个伙计五块大洋。
几天后,一个瘸腿的独眼老道晃晃悠悠来到了金大林的住处,一顿洒席之后,丁瑞岐家的噩梦就此开始。
起初,是伙计刘三在一天晚上被活活吓死,而后丁瑞岐便一病不起,眼看就没命了,汉口有名的郎中都请便了,也没瞧出到底是啥病,当时丁建邦刚刚九岁。但说话办事已经有了十几岁大小伙子的风范,爹病重期间,丁建邦一边东跑西颠请郎中,一边伺候丁瑞岐吃喝拉撒,作为一个孩子,这些事让丁建邦着实早熟很多。
这一天,丁建邦正在煎药,忽然听见屋里丁瑞岐喊自己的名字。跑到屋里后,只见已经卧床多日,平时翻个身都困难的丁瑞岐忽然自己坐了起来,且精神抖擞,双目放光,正招呼自己过去。
看见这情景,丁建邦开始还挺高兴,以为爹的病好了。但没想到,丁瑞宗摸着丁建邦脑袋把后事好歹交待了一下后,嗓子里咕噜一声便一命呜呼了。对于爹这突如其来的死,丁建邦真是欲哭无泪,但更没想到的还在后面。就在丁建邦刚想出门找棺材店的时候,好几个月都没露面的金大林忽然带着一帮人砸门,号称丁瑞岐借了金家的钱,白纸黑字的借据啪的一下便拍在了桌子上。丁建邦是个机灵的孩子,见了这阵势,虽说心理纳闷,但还是立即显出一副孩子般的天真,吓得哇哇大哭。金大林先是让人把丁建邦的身上搜了一遍,一无所获后,不容分说便闯到了里屋,看了看丁瑞岐确实已经断气,这才哈哈大笑,而后几个人便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丁建邦明白,这是找房契呢。
偷偷从柜台底下拿出十几块大洋后,丁建邦偷偷的溜出了门。临出门正好看见一个瘸腿独眼的老道进屋,着实把丁建邦吓了一跳。以前店里来过不少丑八怪买鞋,但也没见过这么丑的,瘸腿老道看了一眼丁建邦,一句话没说,一瘸一拐的进了屋。
跑出鞋店后,丁建邦第一件事就是按着爹的交待去找自己的大姨(实际上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来到爹所说的地址后,发现这个地方住的是一对外国人,一打听,这里很久以前的确住着一个姓何的女人,但后来生重病说去上海看西医,把房子卖给这对外国夫妇后就没回来。
丁建邦一看投奔大姨是不可能了,便转头直奔武当山去投奔自己的大伯。
“那他爹的尸体躺在床上,他就不管了?”张国忠皱起眉头。
“他还只是个孩子,那时他只有九岁…”孙亭默默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景,能安全到武当山,就已经是万幸了…”
“那后来呢?”张国忠道。
“那个金大林抢了吴家鞋店,用一口薄板棺材把丁瑞岐埋了,后来还是他弟弟丁瑞宗也就是云凌子,用一些很奇特的方法找到了他的埋葬地点…”
来到武当山后,云凌子恰巧不在山上,丁建邦在复真观足足住了一个月云凌子才回来,听丁建邦说了丁瑞岐死的消息以及那个瘸腿老道的事后气得一把捏碎了茶杯,当即带着丁建邦返回了汉口。原来那个瘸腿独眼的老道名叫李秀,论辈分应该是自己师叔辈,当初因用道术害人,被左丘扬真人打断双腿后逐出了师门(按道家的规矩,为了一己私利或报复恩怨擅自己研易道术攻击活人的,都要被打断双腿而后逐出山门,这是道门几千年来不成文的规矩,当年洛降的创始人洛有昌便是因此被逐出道门的),此次听丁建邦的学舌,云凌子断定自己哥哥的死就是这个李秀搞的鬼。
回到汉口后,云凌子发现自己哥哥的尸体已经被埋了,而且葬在哪都不知道,更是怒发冲冠,只身找到了金大林,要求金大林归还鞋店的房子,而且就自己雇凶杀人的事去警察局自首。当时金大林觉得眼前这个老道肯定是疯了,哈哈大笑之后便作手势让底下人把这个老道轰出去,但没出两分钟,金大林手底下四五个彪形大汉便被云凌子如数放倒,直到金大林拔出了盒子炮,云凌子才无奈地离开了金大林家。
“一个流氓…怎么可能听一个老道说几句话就去自首?”听孙亭这么一说,张国忠也觉得好笑,对一个流氓进行说服教育,这种事放在哪朝哪代都是没可能的事啊。
“张掌教,你错了…”孙亭微微一笑,“一个月后,金大林就会后悔为什么当初没听这位老道的话去警察局自首…”
“哦?”张国忠不解,“莫非云凌子他…”
“是的,没错…”孙亭微微一笑,“云凌子在金满楼对面租了一间房子,而金大林也知道自己可能得罪能人了,所以把那个瘸腿老道李秀又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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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版社安排,本书至春节前暂时停止更新,希望大家能够给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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